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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

人權日書寫梅心怡◎ 張炎憲

梅心怡(Lynn Miles)人權相關書信集—台灣民主運動人士篇是一本記錄白色恐怖年代,人權工作者跨國合作的動人故事。由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出版,特別選在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下午,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廳舉辦新書發表暨座談會。

故事主角梅心怡,一九四三年出生於美國。一九六二年首次來台還不知台灣有白色恐怖。

一九六五年第二次來台認識彭明敏、李敖後,才知台灣的黑暗面。在日本居留期間(一九六八—一九八四),一九七二年創辦《浪人》雜誌,報導韓國、台灣、東南 亞各國的人權消息。一九七三年與許世楷、黃昭堂、三宅清子等人合作,展開台灣人權救援工作。一九七五年開始以「台灣人權擁護國際委員 會」(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Defense of Human Rights in Taiwan)名義展開救援活動,並與國際特赦組織(Amnesty International)、美國司馬晉(James Seymour)教授等合作,公布台灣人遭受政治迫害的實況。一九八四年回到美國之後,一九八六年協助許信良「台灣民主黨」遷黨回台工作。一九九六年在美 支持彭明敏、謝長廷競選總統、副總統的活動,並以絕食方式抗議中國在總統大選期間,向台灣試射飛彈。梅心怡對台灣的關懷,不是空談言論,而是以實際行動救 援政治受難者,抗議國民黨政府的獨裁統治。這些動人的事蹟不可勝數,上述只是關鍵年代的重要記錄而已。

梅心怡的人權工作不只替弱勢者伸張正義,更勇於向強權者抗議,如一九六○年代反越戰,兩千年之後反對美國發動伊拉克戰爭,二○○三年甚至在美國在台協會前焚毀美國護照,以示最沈重的控訴。

他結合美國與日本人士,支援台灣的民主運動。縱使被國民黨視為眼中釘,被列入黑名單而無法來台。至二○○六年內政部終以「對我國具有特殊貢獻」的榮銜,准予梅心怡在台永久居留權,給予他遲來的肯定。(作者為前國史館館長)

打壓言論自由 Google、雅虎助紂為虐

編譯鄭寺音/特稿

中 國箝制言論自由不是新聞,對網路言論的控制更是無所不用其極,若要在當地開設網路為基礎的商店,必須簽署自我審查同意書,在市場誘惑下,就算是跨國公司, 也不得不向蠻橫的中國當局屈服。例如Google與雅虎兩大搜尋引擎公司,都為開拓市場不惜助紂為虐,在網路上大搞白色恐怖的行徑,曾遭「無疆界記者」組 織公開抨擊,連美國眾議院二○○六年也史無前例地傳喚兩家公司和思科(Cisco)、微軟等四家網路巨擘,出席聽證會,說明在中國運作情形,雅虎在會中坦 承先前決定與中國合作,已導致「嚴重與痛苦的結果」。

為搶商機出賣資料 同遭美傳喚出席聽證會

二 ○○五年春天,紐約時報駐中國研究員師濤,被湖南長沙法院以洩漏國家機密罪名判刑十年。據報導,師濤是因為透過雅虎信箱,將中國中央要求媒體不得報導六四 血案週年等相關消息的內部文件摘要,傳輸給海外網站發表而被判刑。雅虎香港公司向中國警方提供詳細訊息,讓警方查閱師濤的私人電郵,並提供法庭做為呈堂證 供。

此事曝光後,全球輿論譁然,「無疆界記者」組織痛批,雅虎則在證實此事時解釋說,雅虎不管在哪裡做生意,都需要遵守當地法律。

原本一直抗拒簽署審查同意書的Google,則在二○○六年「淪陷」,決定對google.cn自我審查,並同意配合封鎖諸如台獨、六四、法輪功及藏獨等字眼的網路資料。

Google解釋此舉是不願Google因內容被中國攔截,而成為無用的搜尋引擎;但批評者認為,Google是因面對「百度」等對手競爭,為贏得在中國市場的佔有率,才會做出讓步。

另一家美國網路大廠思科,據信也出售路由器與防火牆給中國,以便其監控網路活動。

台派媒體整合建議

◎ 魚夫

《新台灣》週刊暫時停刊, 許多台派電台因專訪阿扁而遭到NCC迫害;另一方面,呂前副總統、金恆煒要辦報,陳師孟等要開電台節目;可怕的是,中國台商旺旺集團購併中時集團,且中國 廣告即將登台,使得原本苟延殘喘的統媒,因資金挹注而力量更形強大。台灣人在這場媒體作戰必須有新思維,否則資金燒盡,國共合作再以政治、經濟力介入,吾 等將無?類矣!

一、免費網路資源甚多,運用得宜,亦能在極低的成本下,發揮媒體的效應。譬如這回野草莓學運一開始就以網路直播取得發言權;許多家電台和談話性節目也以網路影音直播,跨區、跨國界播出,不僅NCC無法可管,國際.com網站也非馬政府所能威嚇。

二、現在發行紙本媒體,其實部分也可以透過PDF檔的下載來大量節省製作、運送成本和打開發行量。除了重點城市發行實體刊物,也可以透過諸如各地的議員服務處,下載發行,更重要的是可以透過收費下載機制,取得消費者資料,進一步經營社群。

三、網路媒體與傳統媒體之不同,在其社群之經營和延展性。透過會員加入和立即性互動,網路媒體可以凝聚讀者的認同;除了無國界外,透過超連結和轉寄等,沒有版面限制的從橫向擴散與縱向深入,讓論述更為完整。

四、內容製作應朝分工分享,全民維基的方向進行。也就是說,學習如韓國OhMynews和美國Current TV,將多數內容交由各地的公民記者製作。台派媒體應訓練並鼓勵公民報導。

五、等待網路與電訊結合時代的全面來臨。3G時代開始,以手機瀏覽網頁,讀者就可以被主動通知,觀賞資訊內容,也可以跳過NCC第二類通訊的箝制。

總而言之,要整合,要虛實合作,用新思維去辦媒體,否則一旦台派燒完這一波媒體資金,台灣人就永劫不復了!

(作者為弘光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教授,完整版本請見http://taiwanyes.ning.com/group/diary/forum/topics/tai-pai-mei-ti-zheng-he-jian

轉載自 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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